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以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大修复,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依法推进污染治理、总量减排和环境风险管控;以《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纲要、建设生态文明核心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一)总体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水质达标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排污许可、生态空间管制、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制体制、生态补偿、环境责任考核、社会共治等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
(二)指标体系
到2018年,娄底市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0%;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提高10%,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完成全市覆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市完成人工造林面积34万亩,义务植树2925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 %。娄底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5.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具体指标详见专栏1。
指标 |
指标值 |
2018年比2015年增减比例 |
指标属性 |
指标来源 |
|||
2015年 实际 |
2016年 计划 |
2017年 计划 |
2018年 计划 |
||||
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
91345 |
87234 |
全的总量减排市以省里下达的指标任务为准。(县市区的总量减排以市里下达的指标任务为准) |
约束性 指标 |
以省里下达的指标任务作为考核要求 |
||
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
57979 |
55370 |
|||||
3.化学需氧量(吨) |
69582 |
68886 |
|||||
4.氨氮(吨) |
7822 |
7783 |
|||||
5. 娄底市中心城区PM2.5(μg/m3) |
55 |
53 |
以省里指标为准 |
||||
6.娄底市淘汰黄标车(辆) |
6386 |
6843 |
全部淘汰 |
---- |
--- |
||
7.娄底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77.3% |
78.3% |
以省里指标为准 |
82% |
+3.7% |
省里规划要求 |
|
8.各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95%(老三项指标) |
78%(新六项指标) |
以省里指标为准 |
85% |
+7%(2016年为基准) |
||
9.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 |
省里考核指标 |
|
10.省监控断面按环境功能区Ⅲ类水质达标率 |
95% |
95% |
95% |
100% |
+ 5% |
||
11.市、县级交界断面按环境功能区Ⅲ类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 |
||
12.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面积 |
16154.1 m2(调查面积) |
3914.5m2 |
12239.6m2 |
---- |
--- |
指导性指标,2018年应达到的目标 |
市住建局 |
13.全市森林覆盖率 |
50.2% |
50.8% |
51.4% |
52% |
+1.8% |
市林业局 |
|
14.娄底市中心城区绿地率 |
35.02% |
35.08% |
35.2% |
35.3% |
+0.28% |
市城管执法局 |
|
15.各县市城区平均绿地率 |
30.91% |
31.2% |
31.9% |
32.65% |
+1.74% |
||
1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88.5% |
90% |
91% |
92% |
+3.5% |
省里规划要求 |
|
17.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8.74% |
98.76% |
98.79% |
98.82% |
+0.08% |
市城管执法局 |
|
18.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97.6% |
98% |
98.5% |
99% |
+1.4% |
市固废站 |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鼓励电厂对附近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限制高硫高灰份煤的开采和使用。(市能源局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参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娄底中心城区全部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烧锅炉。(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能源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参与)
2、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
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设施。同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建设,全面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改造工作。(市商务粮食局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参与)
3、加强流动源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黄标车”,加强在用车检测和监管。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辖区内的“黄标车”,完成尾气检测站与监控平台建设,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划定“限行区”,建立并落实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市区限行制度。2016年底,市区主要路段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并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参与)
(2)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公交车外,社会客运车、出租车等推广使用新能源车;逐步淘汰燃油公交车,2017年底前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在40%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机动车。(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参与)
(3)逐步控制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按照省、市部署,严格限制全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和保有量。(市公安局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提升燃油品质,2017年底,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市商务粮食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与)
4、深化扬(粉)尘污染治理
(1)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的污染控制,全面开展细颗粒物PM2.5的监控。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对未办理准运证、超容量运输或无密闭措施的渣土运输车依法进行处罚。(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参与)
(2)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深化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保持市区道路卫生清洁,各城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各城区建成区主干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科学合理地做好城市主干道每天洒水降尘工作。2017年底前,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
(3)严厉整治矿山扬尘污染。依法重点取缔各城区周边和国道、省道、高速(含连接线)等重要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非法采矿、采石、采砂企业及洗选配煤等产生扬尘污染企业。(市国土局)
5、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
深化餐饮油烟气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管理,开展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技术试点和推广,强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2017年底,城市化地区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参与)
6、积极发展生态循环产业
加强监管,严格控制秸秆焚烧,支持地方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推进秸秆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市农业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
(二)水污染防治
1、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现代化管理。市本级中心城区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要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各县市区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要向社会公开。(市卫计委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市畜牧局参与)
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逐步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市水利局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农业委、市畜牧局参与)
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除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污染型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日供水量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市畜牧局参与)
2、进一步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要于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冷水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重点乡镇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在新化县西河、孟公、洋溪、温塘,涟源伏口和双峰县青树坪、荷叶等乡镇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到2017年底前,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1%以上,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0%以上。(市住建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参与)
(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市住建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市环保局参与)
(3)加快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农村饮用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公布全市饮用水源地名录,制定并实施县级以上城镇重要水源地保护规划。(市水利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委参与)
(4)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染治理。2016年底前,湘江流域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3、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要按照公布的黑臭水体名单(见专栏2),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2017年底前,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水体水质有明显好转。(市住建局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市农业委参与)
专栏2:娄底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名单 |
||||||||
编号 |
黑臭水体 名称 |
水体类型 |
黑臭状况 |
面积(m2) |
所在区域 |
整治单位 |
责任人 |
整治时间 |
1 |
长青片区排水涵 |
排水沟 |
全部 |
3914.5 |
花山办事处长青片区 |
市城投集团 |
阳文林 |
2016年 |
2 |
大科路以南、氐星路以西排污沟 |
排水沟 |
全部 |
3211.6 |
大科城中村区域 |
市城投集团 |
梁巨伟 |
2016-2017年 |
3 |
孙家村排水渠及池塘 |
排水渠及池塘 |
全部 |
3638 |
新建社区城中村 |
市城投集团 |
梁巨伟 |
2016-2017年 |
4 |
洛湛铁路以南、孙水北路以北排水沟 |
排水沟 |
全部 |
390 |
孙水河区域 |
市城投集团 |
付和平 |
2016-2017年 |
5 |
天华路至甘桂路排水沟 |
排水沟 |
全部 |
5000 |
大科办事处、百亩乡 |
万宝新区管委会 |
向乾勇 |
2016-2017年 |
合计 |
|
|
|
16154.1 |
|
|
|
|
4、深化流域水环境整治
(1)研究建立资江、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深入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加快完善流域区域水环境管理工作机制。深入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加快完善流域区域水环境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实施资水、涟水、孙水等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周边环境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对柘溪水库、水府庙水库等具有战略保护意义的重要功能区开展生态修复,总氮、总磷入湖总量实施总量控制试点。(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参与)
(2)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定期清理打捞河面垃圾并转运到所在乡镇垃圾处理站点进行处理。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在农村地区开展河道、小水库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农村地区水源调配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河道保护能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河流生态。重点推进双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涟源市涟水河、湄水河、孙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市水利局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委参与)
(三)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1、严格产业环境准入。提高企业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企业准入条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分别作为环评审批、节能评估审批前置条件。(市发改委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参与)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细化功能分区,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严格高污染产业项目准入。2016年底前,按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型生产项目。(市发改委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参与)
3、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冶炼、化工、煤炭开采与洗选等行业及涉重金属单位专项治理,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积极化解过剩行业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市经信委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参与)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参与)
严格控制工业烟粉尘排放,推广应用袋式或静电等高效除尘技术,逐步改造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2018年底,完成电力、水泥、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升级实施工作。鼓励钢铁、水泥、有色等行业企业秋冬季实行错峰生产、限产或停产检修。(市经信委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参与)
加强工业扬尘污染控制。深化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散装原燃料及废料堆场的整治和改造,强化规范运行。2017年底前,大型煤堆、料堆全面实施封闭储存、建设防风抑制墙、喷洒抑尘剂等措施。取缔石材加工企业露天敞开式作业。(市环保局)
4、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经开区、工业园区、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完成娄底经开区、新化向红工业园区、涟源经开区、双峰经开区、冷水江经开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粮食局参与)
5、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鼓励电力、钢铁、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市经信委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参与)
(四)土壤污染防治
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工作,制订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影响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完善土壤常规监测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机制,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由第三方对损害状况、修复成效进行评估,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责任方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参与)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
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娄底市及县市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完善污泥处置政策激励和引导机制,逐步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保障污泥处置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市住建局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参与)
2、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
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娄底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16年底前,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4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转运体系。(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参与)
3、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
强化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完善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严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环境准入,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为,健全危险废物区域监管联动和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体系。全力推进娄底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运营与管理,实现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提升全市涉危险废物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参与)
督促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置设施的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废弃处置中心规范收集、运输处置,推进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市卫计委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参与)
(六)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6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三区”划分工作。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要求,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生猪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适养区内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和病死畜禽等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市畜牧水产局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委、市环保局参与)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引导农户严禁超出农药登记作物范围使用农药、超剂量使用农药,加大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力度。大力推进有机肥的使用,推广平衡施肥、氮肥深施、根外追肥和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的施肥技术,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等要求。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施用量减少2公斤/亩,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比率达20%以上。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提高到0.54以上。(市农业委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参与)
3、调整农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平衡,发展循环绿色产业。在天水田、高岸田等干旱灌溉型耕地中部分实施改种经济作物或退耕、休耕。(市农业委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参与)
4、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工作。以整县推进为主要方式,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到2018年,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他村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参与)
(七)深入推进锡矿山地区污染综合整治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落实《湖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娄底锡矿山示范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十三五”规划》,推进历史遗留废渣及堆场的整治,加强生态修复,确保青丰河、涟溪河锑浓度大幅削减,水质标准达到Ⅲ类,有效改善区域生态水平和水环境质量。(市国土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参与)
(八)生态环境保护
1、建立与完善生态红线制度
按照“应保尽保、总量拓展”的要求,科学合理划定生态红线,出台生态红线管理办法,落实分类分级管控,实施生态红线考核制度,研究完善与生态红线制度相匹配的生态补偿机制。(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参与)
2、积极保护生态空间
着力落实《娄底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禁止侵占自然湿地(双峰杏子铺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和水源保护区。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严格生态控制分区规划,强力落实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生态协调区控制措施。(市国土局为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参与)
3、加强重点水库和湿地生态保护
制定实施已纳入《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的水府庙水库、柘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开展水库生态安全调查、饮用水水源地规模化建设、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源治理等。(市环保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参与)
加强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市林业局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参与)
4、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县建设。认真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水平;制定出台《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逐年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扎实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和《乡镇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稳步、健康推进全县生态建设。(市发改委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参与)
5、持续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1)持续开展联村建绿活动
联村建绿是我市履行植树义务的重要形式,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联村建绿工作。市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履行义务,持续开展 “驻点包村、联村建绿”活动,建设“屋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美丽乡村。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5棵,全市每年完成义务植树975万株,三年共完成2925万株。(市林业局)
(2)抓好林业重点工程造林
抓好长防林、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造林、“裸露山地”绿化等林业重点项目工程造林,切实完成省市下达的营造林生产任务,2016年至2018年力争完成人工造林34万亩。(市林业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参与)。
(3)实施森林园区和矿山植被修复工程
防止水土流失,减轻重金属污染,防治粉尘漂浮,在工业园区、重金属开采区、重金属冶炼尾渣堆放区和煤矿开采区,通过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高标准推进工业园区绿化,让森林进园区、绿色进矿山,建设森林园区、森林矿山,提升区域生态质量。规划总面积6万亩,其中造林2万亩(含道路绿化0.3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市国土局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参与)
(4)开展城镇绿化增绿提质
①重点公共绿地建设。扩大城区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质量和品位,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抓好娄底中心城区“二带四园”(涟水河风光带、孙水河风光带;珠山公园、龙眼公园、鸭丝塘公园、仙女寨森林公园)的绿化。各县市城区市民出门500米以内有休闲绿地或公园;至少建有1个以乔木为主、面积3公顷以上、绿地率70%以上,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搭配的公园。(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投集团参与)
②街道绿化。新建街道坚持道路建设与绿化建设同步进行,并严格落实《湖南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导则》中关于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指标的规定要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95%和85%以上。对城区街道进行绿化提质改造,增加乔木和亚乔木、提高绿化覆盖率,形成林荫道路系统。(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投集团,市规划局参与)
③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加强对新建小区绿化规划审批和绿化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新建单位60%以上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标准。新建居住小区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原则,开辟集中的休闲活动场地,大力推广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保证绿地率达30%以上。旧居区要通过改造,逐步提高绿化覆盖率。(市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参与)
④小城镇绿化。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建设,各县市区每年绿化4-6个乡镇集镇,达到全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要求。到2018年,力争1-2个县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县标准。(市林业局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参与)
(5)强化部门绿化责任
①校园绿化。教育部门积极组织本系统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新建学校做到绿化和建设同步进行。原建学校的绿化要逐步提质改造,确保80%的学校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要求。(市教育局为责任单位,各学校参与)
②医院绿化。卫生部门积极组织本系统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新建医院做到绿化和建设同步进行。原建医院的绿化要逐步提质改造,确保80%的医院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要求。(市卫计委为责任单位,各医院参与)
③道路绿化。交通部门要切实抓好县、乡、村公路绿化、宜绿地段绿化率达到80%以上。公路部门要抓好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两旁绿化,宜绿地段绿化率达到9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参与)
④水系绿化。资江、涟水、孙水等河流两岸宜绿地段绿化率达到80%以上。(市水利局为责任单位)
④景区绿化。全市各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必须加强绿化,提高景观质量,丰富森林资源。加快大熊山、龙山等国家级和洪家山、包围山、紫云峰、九峰山等省级森林公园的建设,推进湄江、梅山龙宫、波月洞等地质公园生态绿化建设,重视紫鹊界、奉家桃花源、曾国藩故居等人文景观区生态建设,城市风景区和其他景观区都必须增绿提质。(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为责任单位,各风景区管理单位参与)
本方案主要涉及的项目内容有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39个,各重点工程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项目业主、工程进度安排、实施时间等基本情况详见下列专栏。
专栏3: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项目 业主 |
建设 性质 |
开工 年份 |
竣工 年份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工程进度安排 |
项目绩效 |
总投资 (万元) |
1 |
涟钢一炼轧厂转炉除尘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
娄星区 |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
技改 |
2018 |
2018 |
将一炼轧转炉一次除尘系统改为干法除尘系统;新上一套二次除尘系统,将现有的1#、2#转炉二次除尘分开,将形成一对一的二次除尘处理系统。同时可将吹氩站等扬尘点纳入系统考虑,对3座转炉二次烟尘捕集罩进等行改造;建设厂房屋顶三次除尘;考虑对LF炉除尘大罩进行整改完善,提高捕集率。确保达标排放。 |
2018建设完工。 |
减少粉尘排放量,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
16000 |
2 |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冷水江市 |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
技改 |
2016 |
2016 |
采用低氮燃烧器优化改造、增加SNCR脱硝、SCR脱硝增容、脱硫增容改造、增加湿式静电除尘器、引增合一的技术路线。 |
2016年建设完工。 |
减少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发挥减排效益。 |
14535 |
3 |
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球团脱硫工程 |
冷水江市 |
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新建 |
2016 |
2017 |
项目内容:采用石灰石湿法对冷钢年产80万吨球团烟气进行脱硫。
|
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完成竣工验收。 |
烟气脱硫,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改善大气环境。 |
3000 |
4 |
娄底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程 |
娄星区 |
娄星区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6 |
2017 |
娄底中心城区到2017年底,全部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生活锅炉。 |
2016年摸底娄底中心城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生活锅炉并淘汰10%;2017年淘汰完毕。 |
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
1000 |
|
合 计 |
|
|
|
|
|
|
|
|
34535 |
专栏4: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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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项目 业主 |
建设 性质 |
开工 年份 |
竣工 年份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工程进度安排 |
项目绩效 |
总投资 (万元) |
|
1 |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项目 |
娄星区 |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新建 |
2016 |
2017 |
建设涉重金属废水预处理厂,将园区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单独收集,集中进行预处理,日处理规模800t/d。综合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长度约45km。 |
2016年开工,2017年完工。 |
收纳和预处理园区涉重金属企业的重金属废水,降低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风险。 |
20000 |
|
2 |
娄底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娄星区 |
娄底市城建投、万宝新区管委会 |
新建 |
2016 |
2017 |
长青片区排水涵,大科路以南、氐星路以西排污沟,孙家村排水渠及池塘,洛湛铁路以南、孙水南路以北排水沟,天华路至甘桂路排水沟,总面积16154.1m2。 |
2016年治理3914平方米,2017年治理12239.6平方米。 |
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城市景观环境,有效消除黑臭水体。 |
10000 |
|
3 |
娄星工业集中区起步区截污干管建设 |
娄星区 |
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新建 |
2017 |
2018 |
建设柳青南路污水管网1.29KM,百花路污水管网2.35公里,湘黔街污水管网2.97KM,古溪街3.47KM。 |
2017年建设柳青南路污水管网1.29KM,百花路污水管网2.35公里;2018年建设湘黔街污水管网2.97KM,古溪街3.47KM。 |
加强工业园区污水的收集和处理,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1500 |
|
4 |
娄星工业集中区静脉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固废处理中心建设 |
娄星区 |
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新建 |
2017 |
2018 |
建设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厂和高溪污水处理提升泵站一座;建设固废处理中心一处,日处理工业固废50吨。 |
2017年建设高溪污水处理提升泵站一座和年建设建设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厂。2018年建设固废处理中心一处,日处理工业固废50吨。 |
加强工业园区污水的收集和处理,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28000 |
|
5 |
涟源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 |
涟源市 |
涟源市经开区 |
新建 |
2016 |
2017 |
采用SBR工艺,处理水量3万t/d。
|
2016年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并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2017完成建设。 |
COD减排1980t/a、氨氮减排219t/a。 |
8000 |
|
6 |
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 |
娄星区 |
市城投集团 |
改扩建 |
2018 |
2020 |
扩建5万吨/日,提标改造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Ⅰ级A标准。 |
2018年动工建设,完成提标改造,2019年完成扩建工程,2020年扩建投入运行。 |
有效保护涟水河环境,提高区域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
12000 |
|
7 |
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娄星区 |
市城投集团 |
改造 |
2018 |
2020 |
提标改造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Ⅰ级A标准。 |
2018年动工建设, 2019年完成提标改造,2020年投入运行。 |
有效保护涟水河环境,提高区域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
8000 |
|
8 |
冷水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冷水江市 |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7 |
2018 |
新建日处理10000m3污水处理厂。 |
2017年1月开工建设,力争2017年12月建成。 |
加强工业废水处理,改善水环境质量。 |
8000 |
|
9 |
湖南华润利民矿业有限公司利民煤矿矿井废水治理工程 |
冷水江市 |
湖南华润利民矿业有限公司 |
新建 |
2016 |
2016 |
对位于冷水江市渣渡镇的利民煤矿矿井废水进行处理,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5万吨/天。 |
2016年6月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建成投运。 |
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
1200 |
|
10 |
新化县城安全饮水第二水厂新建工程 |
新化县 |
新化县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6 |
2018 |
1、在冷水江球溪新建水厂,日取水规模9万吨,新建取水泵站、净水工程及配套工程;2、新建输水管道长42km。 |
2016年完成前期工作,2017年施工,2018年竣工。 |
解决县城饮水问题,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确保县城的饮用水安全。 |
38000 |
|
11 |
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站 |
双峰县 |
双峰县经开区 |
新建 |
2016 |
2017 |
建设日处理5000~10000吨工业废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站一座。 |
2016年完成项目的立项报批、选址征地、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17年完成。 |
对工业废水进行预处理,确保排入污水管网前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水质标准。 |
3000 |
|
12 |
冷水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冷水江市 |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
扩建 |
2018 |
2020 |
扩建3万吨/日规模,提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Ⅰ级A标准。 |
2018年动工建设,2019年建设完成,2020年投入运行。 |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有效改善水环境。 |
8000 |
|
13 |
涟钢片区污水管网工程 |
娄星区 |
市城投集团 |
新建 |
2016 |
2018 |
片区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 |
2016年动工建设,2017年完成,2018年投运。 |
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减少无序排放。 |
8600 |
|
|
合 计 |
|
|
|
|
|
|
|
|
154300 |
|
专栏5:农村环境及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项目 业主 |
建设 性质 |
开工 年份 |
竣工 年份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工程进度安排 |
项目绩效 |
总投资 (万元) |
1 |
孙水河南岸综合治理 |
娄星区 |
万宝新区管委会 |
新建 |
2016 |
2018 |
工程全长4.621km,分东西两端,东段长1.48km,起于思乐石拱桥,终止于拟建的大兴路;西段长3.141km,起于娄星南路(孙水二桥),终止于静安街(孙水五桥)。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堤、防洪通道、截污干管、植被绿化等。 |
2016年完成前期准备,2017年开工,2018年完工。 |
改善流域水体水质,保护饮用水水源。 |
28867 |
2 |
娄北连接线、万宝大道增绿提质工程 |
娄底市中心城区 |
娄底市城管执法局 |
续建 |
2016 |
2016 |
对娄北连接线、万宝大道进行增绿提质改造,栽植全冠樟树、法梧、栾树、桂花、广玉兰、红叶石楠等大规格乔木3600余株。 |
2016年完成。 |
大大改善人居环境,美化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
1200 |
3 |
涟源市茅塘镇区域重金属尾砂综合治理工程 |
涟源市 |
涟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新建 |
2016 |
2017 |
对茅塘柿香锑矿、沙河锑矿等遗留的50多万吨含砷、镉尾砂收集集中,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安全处置 |
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2016年下半年开工建设,2017年完成建设。 |
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逐步恢复生态环境 |
|
4 |
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谭家重金属污染农田治理项目 |
冷水江市 |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7 |
2018 |
对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谭家900亩受重金属污染农田进行修复治理,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
2017年前完成项目申报,待专项资金到位后方能开工建设, 2018年12月底前完工。 |
修复农田,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
4250 |
5 |
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再兴片区废渣综合整治工程 |
冷水江市 |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6 |
2017 |
对锡矿山再兴片区约85万立方米历史遗留废渣进行综合整治,小渣堆转运至大渣堆集中进行填埋处置,对转运后的渣堆场建设挡土墙、截洪沟及进行防渗封场、生态恢复等处理。 |
2016年8月底前前完成项目申报,待专项资金到位后方能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完工。 |
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6400 |
6 |
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老锡矿山片区废渣治理及场地修复工程 |
冷水江市 |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7 |
2018 |
对矿山乡境内老锡矿山片区历史遗留的约100万吨历史遗废渣进行治理,并恢复区域内植被。 |
2017年8月底前前完成项目申报,待专项资金到位后方能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工。 |
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7500 |
7 |
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回风坳片区废渣综合整治工程 |
冷水江市 |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7 |
2018 |
对锡矿山回风坳约48万立方米历史遗留废渣进行综合整治,小渣堆转运至大渣堆集中进行填埋处置,对转运后的渣堆场建设挡土墙、截洪沟及进行覆土、生态恢复等处理。 |
2017年8月底前前完成项目申报,待专项资金到位后方能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工。 |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区域环境,美化生态环境。 |
3800 |
8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锑冶炼铅渣处理工程 |
冷水江市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建 |
2016 |
2016 |
该公司在锑冶炼过程中为剔除精炼过程产生的微量铅,每年产铅渣800吨左右,含铅36%左右,现产生的铅渣全部入库堆存。该公司通过科研攻关,已获行业内铅渣处理的前沿技术,通过球磨、侵出、合成、离心过滤等工艺,最后提取锑氧和再生除铅剂,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拟建1200吨/年铅渣处理生产线。 |
2016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底前完工。 |
废渣综合处理,改善区域环境,资源回收利用。 |
2560 |
9 |
新化县生态文明创建工程 |
新化县 |
新化县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6 |
2018 |
生态县生态乡镇指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一村一品建设,新建家园,美化亮化村庄。桑梓镇、石冲口镇、炉观镇、游家镇、文田镇等矿山乡镇的植被修复,水源涵养工程。 |
2016年完成3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和12个省级乡镇申报工作,2017年完成7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和15个省级乡镇申报工作,2018年10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申报工作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 |
80000 |
10 |
新化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
新化县 |
新化县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6 |
2018 |
1、对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共60处;2、联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共2451个;3、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14091套;100m3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生物滤塔+人工湿地)9套(含污水管网),共服务约1800户农户;20m3联户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23套(含污水管网),共服务约1150户农户;总服务户数为17041户。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新化县三年增加卫生厕所7.8705万户。4、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新增户用分类垃圾桶181093辆、垃圾池3352个,村垃圾回收站440个、人力保洁车2308辆、新购垃圾收集车90辆、建设垃圾压缩站19座、配备垃圾转运车19辆。5、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对3835户不同规模的养殖户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方案,项目区要求针对养殖户折合成养猪存栏量10头以下的畜禽养殖散户整合能源办的资金及农民投工投劳资金进行治理。针对年存栏量10-50头的养殖户新建35m3沼气池2057座;针对年存栏51-299头生猪的1442户规模养殖场按照“雨污分离、干清粪、沼气池处理”技术进行整改治理,要求每户建好干粪棚、储粪池、沼气池、雨污分离沟;针对常年存栏300-2999头的334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治理方式,采取猪-沼-果(菜、林、茶、鱼、草)等农业生态模式,建好雨污分离沟、干粪棚、沼气池、化粪池、氧化塘等设施,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针对对存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2个大型养殖场进行沼气发电和农业循环综合利用处理,实现零排放。6、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用生物或物理防治技术,推广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种植面积4211公顷;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01501公顷。7、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主要采取安全填埋的措施,对矿渣进行异地处理,并对裸露土地进行植被修复。处理费用单价为1200元/吨,总费用约1200*12500=1500万元(15000000元)。 |
2016年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行政村数量占全县总村镇数量的30%,2017年达到75%,2018年完成100% |
集雨区范围内村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无害化垃圾处理率80%以上,畜禽粪便处理综合利合率80%以上,其它村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以上,生活污水生理率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70%以上,畜禽粪便处理综合利用率70%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降低5%以上,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率≥95%,村民环境保护自主参与率≥90%。 |
15000 |
11 |
新化县杨家山矿山综合治理 |
新化县 |
新化县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6 |
2018 |
对杨家山500多亩土壤进行植被恢复。 |
2016年前期准备,2017年施工,2018年竣工 |
改善土壤质量,解决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
12000 |
12 |
娄星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项目 |
娄星区 |
娄星区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6 |
2017 |
1、集中供水井保护设施501套;户用水井保护设施623套;对集中式饮用水源设置界标116块,警示牌116块,教育宣传牌112块,防护栏4000m;2、采用“预处理+人工湿地”工艺,100t/d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1座,200t/d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收集管网(DN300)18.3km;四池净化系统7108座,配套UPVC收集管网387520m;3、户用垃圾桶17266套,沤肥池8562座,垃圾分类池3896个,人力保洁车556辆,三轮垃圾车178辆,垃圾集中回收站178座;垃圾转运车14辆。 4、建设22m3沼气池1285座,35m3沼气池+人工湿地383套,70m3沼气池+人工湿地226套,120m3沼气池+人工湿地118套;沼气吸污车14辆。 |
2016年基本完成;2017年完成验收及后续奖励资金设施建设。 |
村民饮用水合格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80%;生活垃圾减量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81%。 |
12000 |
13 |
双峰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双峰县 |
双峰县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6 |
2018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大型集中式(自来水)饮用水源保护工程20个,小型集中式(露天水井)饮用水源保护工程4326个;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生物接触氧化池+人工湿地”式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套,“化粪池+人工湿地”式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83套,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668套;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户用垃圾桶67059个、沤肥池20256个、保洁车4022台,垃圾斗2007个,垃圾收集车212台,垃圾中转站13个,垃圾转运车16台,无机垃圾回收综合处置中心1座;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10m3沼气池+种养平衡”537套,“30m3沼气池+种养平衡” 467套,“50m3沼气池+100m2人工湿地” 125套,“2×50m3沼气池+200m2人工湿地”99套,“4×50m3沼气池+400m2人工湿地”81套;其他:包括宣传教育工程、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各1项。 |
2016年: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工作,搞好部分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垃圾转运车的购买;完成全县50个重点示范村的环境治理。2017年:完成我县其他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垃圾转车的购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完成全县200个村的环境治理。2018年:完成其他村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和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
集雨范围内的村庄: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 其他村庄,要求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
24284.56 |
14 |
涟源市环境综合治理整市推进项目 |
涟源市 |
涟源市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6 |
2018 |
1、84个集中式和465个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警示牌、宣传牌、界标、截污沟等);2、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2941套,配套管网44.17km,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座,配套管网2km,联户型(30户、50户)污水处理设施(厌氧+人工湿地工艺)7套,配套管网8.25km;3、户分类垃圾桶146993套,垃圾池4878个,堆沤池4878个,村级垃圾回收站907座,保洁车2721台,收集转运车20台,焚烧炉21座;4、沼气池6211个,沼气池湿地处理系统101套;5、建立环境质量定期监测、环保执法、宣教体系。 |
2016年完成5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基础建设,重点推进全市678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完成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基础建设,重点推进全市224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2月完成项目验收资料并通过验收。 |
村民饮用水合格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80%;生活垃圾减量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8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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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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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861.61 |
专栏6:固体废物处理建设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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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项目 业主 |
建设 性质 |
开工 年份 |
竣工 年份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工程进度安排 |
项目绩效 |
总投资 (万元) |
1 |
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
双峰县 |
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 |
2016 |
2016 |
日处理餐厨垃圾150吨,日处理地沟油30吨。 |
2016年底完成。 |
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减少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的堵塞。 |
11500 |
2 |
娄底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
冷水江市 |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5 |
2017 |
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 |
2016年初期准备,2017年建设完成投入运行。 |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15000 |
3 |
新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新化县 |
新化县人民政府 |
新建 |
2017 |
2018 |
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 |
2017年开工建设,完成进度的10%,2018年建设完成投入运行。 |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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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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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0 |
专栏7: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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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项目 业主 |
建设 性质 |
开工 年份 |
竣工 年份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工程进度安排 |
项目绩效 |
总投资 (万元) |
1 |
娄底市数字环保工程 |
娄底市 |
娄底市环保局 |
新建 |
2016 |
2018 |
建成涵盖环境监控预警、信息共享、业务管理、应急指挥、科学决策、宏观调控、公众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智能化、多维度、图文一体化的数字环保系统。 |
2016年申请资金,2017年设计,2018年建设完工。 |
提高环境管理能力。 |
2678 |
2 |
娄底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
娄底市 |
娄底市环保局 |
新建 |
2016 |
2018 |
建设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国建标准中地市级二级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硬件设备,购置应急车辆等。 |
2016年做前期准备工作申请资金,2017年设计,2018年建设完工。 |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500 |
3 |
双峰县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
双峰县 |
双峰县环保局 |
新建 |
2016 |
2018 |
土壤、固废监测、农村环境常规监测等,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环境监察能力进一步加强。 |
2016年开展农村环境常规监测,完成监测站点位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2017年开展土壤、固废监测,完成行政中心点位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2018年扩展水质监测项目,建设地表水国控断面(街埠头)水质自动化监测站。 |
强化县级环保能力建设。 |
1000 |
4 |
娄底市重金属 监测 |
娄底市 |
娄底市环保局 |
新建 |
2017 |
2018 |
购买重金属监测仪器。 |
2017年申请资金,2018年各买安装。 |
提高重金属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 |
425 |
5 |
娄底市尾气检测及监控平台 |
娄底市 |
娄底市环保局 |
新建 |
2016 |
2018 |
建设尾气监测站及监控平台。 |
2016年申请资金,2017年设计,2018年建设安装。 |
提高汽车尾气监管能力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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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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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制定年度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本方案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资机制,制订有利于环保投资的激励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BOT等不同形式参与环保事业。
(四)实施评估考核。市人民政府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2018年底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估、考核结果。本方案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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